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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第十八届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23-08-10 】

各学院及相关单位:

第十八届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即日启动。本届评奖成果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,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08:00至9月15日17:00。我校评奖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。

一、申报须知

《第十八届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实施细则》对本届评奖工作的总体要求、奖项设置、参评范围、评选标准、申报办法等进行了详细说明,请下载附件1查看。

二、学科组设置

本届评奖学科组设置为:马克思主义,哲学,文学,艺术学,历史学,理论经济学,应用经济学,法学,教育学,管理学,综合,智库成果(附件2)。申报者请根据成果内容,对照学科组所含学科分类,自行选择申报学科组。

三、申报过程

(一)网上申报与审核:8月14日至9月8

1.申报者自8月14日8:00起,可登录天津社科网社科评奖申报系统(http://www.tjskw.org.cn/)进行注册(附件3),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并完成材料上传和提交确认。填报内容包括:一是成果及作者基本情况;二是成果简介;三是成果原件电子版;四是转载、引用、书评等佐证材料电子版(附件4)。其中,上传电子版的申报成果及佐证材料要求均为PDF格式,成果除正文外,还须包含专著或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、合作者等信息。申报者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同时确保网上提交内容同纸质版材料相一致。

2.申报者在系统提交确认后,请务必于9月4日至9月8日,携带申报成果原件及佐证材料原件到成果办(二教609)进行审核,逾期不予受理。网上审核通过后一律不能进行修改,因此申报者务必核对信息、确认无误后再提交。

(二)申报材料提交学院:9月15日前

网上审核通过后,申报者从系统打印申报评审表,并将申报评审表、申报成果及佐证材料(各两份,其中至少有1份原件)按要求装订后,于9月15日前统一交至所在学院。

(三)学院审查并提交学校:9月18日前

1.各学院进行申报汇总,填写学院申报汇总表(附件5),对申报者、申报成果及佐证材料进行全面审查,并出具学院审查情况说明(附件6),由院长或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。对于成果作者违反法律法规、党纪政纪、师德师风受到惩处和存在学术不端、学风不正等行为的不得参评。

2.由学院科研秘书将附件5、附件6以及本学院所有申报材料,于9月18日前报送至成果办。

(四)学校审查并报送评奖办:9月25日前

完成所有受理成果的资格审核,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于9月25日前统一报送至市评奖办公室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本届评奖工作,及时将评奖通知传达到每位教师,按要求组织申报并进行学院审查。

2.申报者应提供真实、详实的佐证材料,并严格把握申报成果及申报材料的意识形态。

3.申报者可登录天津社科联网站http://www.tjskw.org.cn通知公告查看本届评奖信息。

联系人:王老师

电话:88394988


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办公室

2023年8月10日